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委员、副主任刘兴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刘兴明,男,汉族,1956年10月生,四川阆中人,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。1975年3月参加工作,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75年3月至1996年10月,先后在广元县观音公社、四川省农业银行广元县支行、农业银行广元市分行、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工作;1996年10月至1997年9月,任四川省农金体改办主任助理;1997年9月至1999年12月,历任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农村合作金融管理处副处长、成都分行信用合作管理处副处长;1999年12月至2005年1月,任四川省信用合作协会副秘书长;2005年1月至2005年6月,任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筹备组综合业务组负责人;2005年6月至2006年8月,任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公室主任;2006年8月至2012年4月,任达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书记、理事长;2012年4月至2016年12月,任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、副主任;·新冠最高级别预警解除,对我国有什么影响?梁万年、张文宏等最新发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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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对 曾沧海
责编 孙琪
审核 黄志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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